《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滋扰巡视巡察事情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响应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巡视是党章付与的主要职责,是增强党的建设的主要行动,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主要手段,是增强党内监视的主要形式。不允许任何部分、任何单位、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滋扰巡视巡察事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然而,在巡视巡察事情中发明,一些被巡视巡察地区(单位)党员、干部畏惧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被发明,想方想法不配合或者滋扰巡视巡察事情。《中国共产党巡视事情条例》中相关情形有:有的遮掩不报或者居心向巡视组提供虚伪情形;有的拒绝或者不凭证要求向巡视组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有的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职员滋扰、阻挠巡视事情,或者诬告、陷害他人;有的甚至对反应问题的干部群众举行威胁、攻击、抨击、陷害等。一些被巡视巡察地区(单位)党员、干部组织向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搪塞应付、虚伪整改等。
为严肃处置惩罚上述相关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衔接《中国共产党巡视事情条例》的划定,以严酷的纪律处分作为手段,包管巡视巡察制度和要求的落实,增进施展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别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在事情纪律中划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巡视巡察等尚未果真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响应处分。
泉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